项目概况
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程维修五金建材、电料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-1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4年04月07日 14点00分(北京时间)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HCZB-2024-ZB0302
项目名称: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程维修五金建材、电料采购
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预算金额:20.000000 万元(人民币)
最高限价(如有):20.000000 万元(人民币)
采购需求:
本项目为工程维修五金建材、电料采购,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货物清单。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后一年,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。(具体时间合同约定)。
本项目( 不接受 )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无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时间: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,每天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6:30。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-1号三楼
方式:邮箱/现场
售价:¥500.0 元(人民币)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截止时间:2024年04月07日 14点0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-1号三楼开标室
五、开启
时间:2024年04月07日 14点0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-1号三楼开标室
六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1.采购文件获取: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,邮件主题:项目名称+项目编号+公司名称;邮件内容:列明公司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;邮件附件: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,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,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,复印件扫描无效,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,供应商以公对公形式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,售价500元/份,售后不退。支付成功后须把汇款凭证发送采购代理机构邮箱。审核未通过的,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,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。代理机构邮箱:hclnfgs@163.com。(供应商在汇标书费时,应备注项目名称(可简写)+项目编号+标书费)。
标书费汇款信息如下:
户 名: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
开户行:招商银行沈阳浑南西路支行
账 号:124911038510501
2.质疑与投诉
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。
1、接收质疑函方式:书面纸质质疑函
2、质疑函内容、格式:自拟
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,或者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,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。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
联系方式:田先生 024-22697788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-1号三楼
联系方式:刘女士、李女士13624016745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刘女士、李女士
电 话: 136240167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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